強化審計監督 規范資金運行
為水利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氛圍
——在全國水利審計工作暨先進表彰會議上的工作報告
劉光和
同志們:
水利部召開這次全國水利審計工作暨先進表彰會議,是為了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全國審計工作會議、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精神,總結2000年5月在西安召開的全國水利審計工作會議以來水利審計工作的基本經驗,表彰先進,研究水利審計工作的發展目標和措施。部黨組對這次會議給予了高度重視,敬正書副部長代表部黨組作了重要講話,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水利審計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希望大家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切實加以貫徹落實。這里,我作工作報告:
一、過去三年水利審計工作的回顧
2000年以來,在各級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在國家審計署、審計署農林水審計局和地方審計機關的指導下,各級水利審計部門圍繞水利中心工作,進一步突出審計重點,注重提升審計質量和水平,積極探索,勇于實踐,逐步走出了一條以財務收支真實性審計為基礎,以合規合法性為基本要求,以服務水利建設和發展,保障投資安全,促進提高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的水利審計工作新路子。同時,各級水利審計部門重視加強自身建設,審計隊伍的素質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制度進一步完善,為水利審計工作的發展提供了重要保證。三年來,全國水利系統共開展審計項目7916個,開展審計調查項目1332個。共查出違紀違規金額87972.32萬元,糾正51278.64萬元,查出損失浪費金額10218.82萬元,促進增收節支7416.92萬元。總體上講,水利審計工作范圍不斷拓展,質量不斷提高,取得了實質性的成效。
(一)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
財務收支審計是內部審計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于促進被審計單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經營管理,查錯防弊,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2000年以來,各級水利審計部門繼續把財務收支審計作為工作重點,在審計深度上下功夫,提高了審計質量和工作水平。
一是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三年來,水利系統共開展財務收支審計2898個項目,審計的覆蓋面呈逐年上升趨勢。黃委、海委、松遼委、水規總院等部直屬單位和廣東、湖南、江蘇、浙江、河南、重慶、青島等地水利部門都有較高的審計覆蓋面。
二是加大審計的深度,注意揭露深層次問題,審計的質量有了新的提高。不少單位在審計前專門進行研究部署,提出審計的重點和要求,做到事前有審計計劃,有實施方案,事中認真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嚴把審計報告關,事后督促落實整改的措施。如湖南水利審計部門突出審計的重點,注意從一些復雜的經濟現象背后發現違法違規線索,2002年查出違紀金額1017.4萬元,促進增收節支1108.77萬元,移交司法、紀檢、監察處理的案件7件,建議給予行政處分13人,有效地發揮了審計監督在查處違紀違規、維護財經秩序方面的職能作用。
三是注重維護水利單位合法經濟權益。江西省水利審計部門在工作中重視幫助被審計單位清理債權債務和呆賬、舊賬,減少了財務費用支出。廣東水利審計部門對個別執法部門違反程序不合理的處理、處罰及時交涉、協調,促使執法部門依法辦事,維護了行業經濟利益。天津、寧波等地水利審計部門通過提出合理化建議,為被審計單位減少不應有的負擔,受到被審計單位歡迎。
四是注重提高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水平。長江委、黃委、小浪底建管局、南科院等部直屬單位和北京、湖北、寧波等地水利審計部門注意把查找問題與促進改革、完善制度結合起來,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健全、責任目標不落實、成本管理和核算粗放等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促進了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和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為上級財務部門和各級領導提供了真實、準確的財務會計信息。
適應財政體制改革,黃委、天津市水利局等單位的審計部門積極開展了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取得了初步的經驗。
(二)加大了水利專項資金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一是各級水利審計部門圍繞本地區、本單位水利建設的中心工作,加強了對水利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三年來共審計水利專項資金和建設項目1474個,從資金的到位、使用管理、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投資效益、執行“三項制度”等方面加強監督檢查。山東水利審計部門對十座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進行了開工前審計。廣西水利廳審計室組織開展了對二期農網建設專項資金的審計,首次開展了對水土保持專項資金的審計。天津市水利局審計處開展了獨流減河右堤復堤工程的審計,并根據資金流向,對部分水利系統施工單位進行了延伸審計。湖南省常德市水電局把水利投資大、反映問題較突出的重點水利工程列入審計計劃,重點審計了洞庭湖二期治理專項資金的投資、使用、管理情況,審計涉及國家投資2250萬元,共查處擠占、挪用223.4萬元,以及白條支付工程款、工程支出管理混亂等問題,保證了水利建設的順利實施。
二是適時開展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隨著水利工程建設竣工高峰期的到來,2002年6月水利部適時頒布《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暫行辦法》,各地結合實際認真執行。廣東、重慶、云南、黃委、淮委等逐級落實實施辦法,促進了這項工作的開展。如海委審計部門完成了對海河干流治理中獨流減河口清淤工程、防潮閘加固工程、漳河上游水情測報設施應急改造工程等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太湖局開展了治太骨干工程竣工決算審價、審計工作。湖南水利廳內審處在對水情分中心、工情信息采集系統等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中,從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和竣工初驗資料入手,查處違紀違規金額1151.56萬元,提出加強管理的意見和建議128條,為工程順利驗收、資產移交、投資效益分析和概預算執行情況考核提供了有效依據。
三是一些單位的審計部門重視對小基建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如黃委山東河務局審計處對該局招待所裝飾工程及水電安裝工程進行決算審計,核減工程價款138.96萬元,核減率達49.1%。
(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邁出堅實步伐
水利系統根據中央部署積極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三年來共對884個單位的903人進行了審計。審計表明,被審計的大多數領導干部,在工作中能夠認真履行經濟管理職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總的情況是好的和比較好的。同時通過審計也查出違規行為金額23175.42萬元,其中被審計領導干部負主管責任的14123.8萬元,負直接責任的1269.64萬元;查出損失浪費5450.52萬元;查出個人經濟問題32人,其中挪用公款30人,受賄2人。在審計結果的利用方面,通過審計平調326人,晉升55人,免職91人,降職12人,撤職31人。經濟責任審計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水利干部隊伍建設,促進了領導決策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高,為人事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
一是逐步建立完善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2001年部黨組印發了《水利部直屬單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水利系統各單位結合實際,陸續制定、完善了實施辦法。部分單位還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規范、規程,出臺了責任追究制度,分別企業、事業單位制定了不同的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有的單位試行《審計公告》制度,增加了審計的透明度。
二是各級水利審計部門認真執行審計工作程序,從組成審計組、發出審計通知書到實施審計、提出審計結果報告,落實審計復核制度,客觀評價經濟責任,工作程序趨于規范,審計質量逐年提高。
三是各級水利部門先后建立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財務、審計部門密切配合,重視審計結果的運用,逐步形成了較為合理順暢的工作機制。許多單位把抓好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反腐倡廉,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具體措施,對審計結果的運用程度越來越高。
(四)逐步開展了經濟效益審計和經營管理審計
2000年以來水利系統共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和經營管理審計915個項目。一些單位的審計部門把提高經濟效益作為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重點開展這方面的審計工作,成效明顯。如:北京市水利局審計處結合本單位實際,緊緊圍繞企業轉制、重組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一工作重點,積極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審計的內容以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性為基礎,核實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同時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審。2002年開展經濟效益審計12項,查出損失浪費金額156.99萬元,違紀金額149萬元,摸清了企業家底,針對存在問題提出了審計意見。2002年湖北水利審計部門配合企業改制工作,對廳屬公司資產負債、經濟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幫助清理往來帳款1906萬元,為公司脫鉤改制提供了詳實的財務資料和依據。
長江委、黃委、海委等部直屬單位和浙江、山西、江蘇、黑龍江、重慶等地方水利審計部門也都開展了經濟效益審計的項目。
(五)圍繞水利中心工作開展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具有覆蓋面廣、方式靈活的特點。三年來,水利系統共開展審計調查項目1332個。
水利部審計室成立以來,逐步加強了對水利審計工作的行業審計調查和業務指導,圍繞水利重點建設項目和部領導關心的熱點問題,連續組織開展了對七大流域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調查、引黃濟津審計調查、水利前期經費和重大經濟合同審計調查。幾項審計調查工作均形成了綜合報告。去年開展的水利前期工作經費審計調查和重大經濟合同審計調查,摸清了我部在水利前期工作經費使用、管理和重大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的基本情況,找出了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審計的意見和建議。汪部長和分管業務的部領導就此分別作出批示,對審計調查的成果給予了高度評價。
2002年黃委審計部門投入大量的人力,參與了黃河下游基本建設項目土地賠償費使用管理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天津市水利局審計處開展了引灤維修費的專項審計調查。山西、山東省水利內審部門開展了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落實情況的自查和互查。廣東水利審計部門開展基本建設工程“四制”執行情況的審計調查,對違規違紀問題予以嚴肅處理,有的還形成通報材料,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等,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各級水利審計部門除完成了計劃審計的項目外,還完成了單位領導和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任務,配合審計機關、紀檢監察、建設管理、財務部門等完成了大量與審計業務相關的工作。
三年來,水利審計工作有了較快的發展,取得了顯著的成績,部黨組對審計工作是滿意的。去年以來,部人教司、審計室組織開展了審計工作評選先進的活動,很有意義,很有必要。這次會議上對評選出的43個單位的審計部門和57位同志進行表彰,授予水利審計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對于鼓勵先進,發揚成績,激勵水利審計部門廣大職工在水利建設和管理事業中奮發進取、建功立業,推動水利審計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次受到表彰的同志大部分長期在審計部門工作,是我們水利審計的中堅力量,是水利審計工作者的優秀代表,他們的先進經驗是我們的寶貴財富。各級水利審計部門和廣大審計工作者,要認真向他們學習。學習他們敬業愛崗、樂于奉獻的精神;學習他們堅持原則、敢于碰硬的精神;學習他們依法辦事、廉潔自律的精神;學習他們吃苦耐勞、艱苦奮斗的精神;學習他們開拓進取、求實創新的精神。在全國水利審計工作中造就學先進、趕先進、超先進的濃厚氛圍,為水利事業發展做出新貢獻!
我們應當看到,水利發展新的形勢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很多方面,我們還有不小的差距。當前水利審計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在水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些單位的領導對水利審計工作的認識尚不到位,沒有把水利審計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審計工作發展不平衡;在內部管理工作中,重視決策、執行程序,缺少審計前置環節,監督制度不落實;有些領導對審計報告批復比較滯后,對審計決定、審計意見執行不夠堅決,審計效能發揮不夠;審計機構不健全,審計人員少、任務重、力量分散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對審計干部的培養和使用重視程度不夠;審計人員宏觀意識和創新意識還不夠強,專業結構不盡合理,審計行為還不夠規范,審計質量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這些問題需要予以高度的重視,認真研究解決。
二、水利審計工作的體會
第一,領導重視是根本。按照《審計法》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部門是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只要單位領導真正重視審計工作,認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就會放手大膽的工作,真正發揮審計高層次監督職能作用,成為領導的得力參謀和助手。
對水利審計工作,部黨組的態度一貫是堅決的、非常明確的。在前不久召開的全國水利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汪恕誠部長代表部黨組提出:“要高度重視水利審計工作,切實把水利審計作為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予以加強。”“要嚴肅執行審計決定,對違法亂紀問題,要堅決依法查處,絕不姑息遷就。”對審計工作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各級水利部門的領導對審計機構和隊伍建設給予了高度的重視。長江委在機構改革中自上而下建立了較為完整的內部審計機構體系,審計部門積極參與對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幾年來做了大量的工作,為工程順利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審計工作要緊緊圍繞水利中心工作,突出搞好“兩個服務”。一是為領導決策服務。要緊緊圍繞部門、單位的中心目標開展工作,圍繞單位領導最關心的問題、職工群眾最關注的問題、水利事業發展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在更高的層次上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去年部審計室選擇對水利前期工作經費和重大經濟合同進行審計調查,就完全符合這一要求。二是為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這是內部審計的一個主要工作目標。作為內部約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水利審計部門要監控各項經濟活動行為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框架內運行,保證單位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執行,針對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改進措施,避免資金損失和浪費,促進單位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可持續發展。
第三,制度建設是保障。各級水利審計部門堅持制度先行,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基本建設審計、經濟合同審計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的制度,各單位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審計工作制度體系,有效地保證了水利審計工作的開展。
第四,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審計一個單位,有沒有把家底搞清楚,重大的問題、潛在的問題能不能發現,是不是審深審透,這個問題太重要了。“審計是國民經濟運行的衛士,是領導決策和民眾的眼睛”。審計結果是領導全面了解情況和決策的重要依據。如果審計結果不能反映真實的情況,就會嚴重影響審計的效果,也不能真正發揮審計的作用。所以,提高審計的質量和工作水平必須常抓不懈。
第五,必須不斷加強審計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做好水利審計工作,隊伍建設是基礎。審計作為經濟監督部門,加強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尤為重要。一方面,審計人員在行使監督權力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干擾和誘惑,特別是在原則性問題上,要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另一方面,審計工作又容易得罪人,一些同志會產生畏難情緒。因此,審計人員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質,要有一定的犧牲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審計人員思想作風建設,在政治上關心審計人員的成長,保護審計干部,為他們安心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三、新形勢下水利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對水利發展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按照中央治水方針和部黨組新時期治水思路,水利工作要努力推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按照關于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舉措,各項工作要有新局面的要求,在新的形勢下,我們必須正確認識當前水利審計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明確今后一個時期水利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和工作重點。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水利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水利審計工作;按照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水利中心工作,與時俱進,研究和建立內部審計工作創新體系;進一步加強對水利專項資金和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財政體制三項制度改革為重點,開展預算執行審計、經濟合同及政府采購審計和審計調查,以提升審計成果質量為核心,為實施中央治水方針和部黨組新時期治水思路提供支撐和保障;加強審計制度建設,開展業務技術培訓,促進審計手段現代化,全面提高水利審計工作水平。
200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水利審計工作一定要開好頭,起好步。全面完成今年的審計工作任務,發展是目標,落實是根本,創新是動力。為此,要重點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圍繞水利中心工作,突出抓好關系今后水利發展戰略全局的水利專項資金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1、加強對水利重點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審計。水利重點建設項目審計要緊緊抓住資金流程這個主線,從立項、撥付、管理和使用等環節進行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挪用、侵占水利資金等問題,堅決揭露和查處由于決策失誤、管理不善等造成的損失浪費問題,確保水利資金的規范化管理和運作。重點水利國債項目的審計和審計調查的覆蓋面要力爭達到100%。加強對基本建設“四項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規范水利建筑市場秩序,促進提高工程建設質量。
積極開展對重點建設項目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調查。駐部紀檢組監察局、部審計室、有關司局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共同配合,重點抓好尼爾基、廣西百色、寧夏沙坡頭、四川紫坪鋪、新疆塔河和黑河等重點水利工程的執法監察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調查。
2、抓好《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暫行辦法》的執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要實行分級負責制,嚴格按程序進行。對于委托社會組織審計的項目,要加強管理,明確要求,確保審計的質量。通過竣工決算審計,檢查工程概預算的執行情況,考核工程建設成本,全面反映工程建設規模和資金的使用過程,總結建設管理經驗,促進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
3、繼續開展防汛抗旱經費、解決人畜飲水困難經費、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經費、大型灌區節水改造經費和水利工程移民征地拆遷補償費等水利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有重點地開展水土保持資金、農水資金、水利科研經費和前期經費審計。
(二)進一步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切實抓好部黨組[2001]29號文件的貫徹落實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新時期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而開展的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按照推動、發展、規范、提高的要求,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水利部直屬單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水黨[2001]29號)和中央五部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有關部門協調與配合的意見》(經審辦字[2003]3號)的有關規定,認真總結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水利系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健康開展。當前我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著力解決好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認真落實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要在各級黨組(黨委)的領導下,由人事、紀檢監察、財務、審計部門等成員單位組成。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在聯席會議中的工作職責,統一組織,分工合作,形成共同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合力。逐步形成黨政統一領導,相關部門配合,分級分工負責,審計部門相對獨立開展審計的工作格局。
按照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的要求,各單位還要建立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參加的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人事、紀檢監察、財務部門應將有關責任人涉及的經濟問題的線索通報審計部門,重視發揮審計部門在干部監督工作中的作用。
二是合理制定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要有重點地確定審計對象。對多年來未經審計的單位和經濟責任人要首先安排審計。對重要建設項目的法人代表要有計劃的安排審計。對于領導干部已離開任職崗位二年以上的、已被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一般可不再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對于領導干部已被提拔或任用到可能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公正進行的崗位的,要慎重安排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要由聯席會議討論,報經單位領導同意后,人事部門經過必要的書面委托程序,由審計部門安排實施。
三是改進審計方法,避免審計項目過于集中,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任務不均衡的問題。要統籌安排審計的項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在領導干部離任時實施,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內實施。
四要注重審計成果的轉化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束后,審計部門應當提交審計結果報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列入領導干部本人的干部考核(廉政)檔案。人事部門應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作為對領導干部業績考評和職務任免的參考依據。對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有關人員的違法、違紀問題,應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人事、紀檢監察部門應及時作出處理。
(三)深入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積極推進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進一步深入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按照加強財務統一管理的要求,以財務收支真實性審計為重點,規范水利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加強對“收支兩條線”和銀行帳戶管理等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查處做假帳、帳外帳和“小金庫”。嚴格查處截留挪用、鋪張浪費和亂拆借、亂投資、亂擔保等違紀違規問題。開展水費征收情況和水資源費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圍繞實施以“管養分離”為重點的水管單位體制改革開展審計調查,促進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職能明晰、權責明確的水利工程管理新體制和管理科學、經營規范的良性運行機制。
積極推進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制定《水利單位預算執行財務檢查和審計暫行辦法》,不斷提高預算執行審計的水平。預算執行審計要圍繞實施公共財政改革,以促進依法行政、規范預算分配行為、制止鋪張浪費、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揭示項目劃分過粗、預算執行不嚴和效益低下等問題。積極探索同級預算執行審計。加強對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等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促進水利財務體制改革。按照這一要求,部經調司和審計室今年將共同組織開展對部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和審計調查。
(四)積極開展經營管理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
水利部門有許多工管企業、水利施工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還辦有一定數量的公司。水利審計部門要運用自身的職能優勢,在財務收支真實性審計的基礎上,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積極探索效益審計的新路子。審計的重點,一是企業資產負債審計,通過審計,摸清企業家底,分析資產、資金運營效率,有針對性地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促進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二是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審計,通過審計,查找影響經濟效益的因素,促進水利單位完善內部控制,堵塞漏洞,降低成本,加強經營管理;三是對投資項目的效益性、風險性以審計的方法進行論證、分析,監督經濟合同的簽定、履行,維護水利單位合法經濟權益,為單位領導投資決策、管理決策提供咨詢服務;四是開展水利企業審計調查,促進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除應關注水利企業有無違法違規行為外,應重點檢查會計報表的真實性、交易的真實性,即有無做假賬問題,以及資產質量問題、內控制度是否健全等深層次的問題,分析企業發展中帶有傾向性的、深層次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
四、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落實措施,全面提高水利審計工作水平
(一)抓學習,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水利審計工作實踐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是當前水利審計工作的頭等大事。十六大報告提出,要“發揮司法機關和行政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的作用”;“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加強對人財物管理和使用的監督”。各級水利審計部門在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擔負著重要的責任,審計人員要不斷增強搞好審計工作的全局意識、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在學習貫徹上狠下工夫,切實把十六大精神學習好、貫徹好。
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各級水利審計部門要立足本職工作抓好落實。具體講要做好“四個服務”:
1、為水利發展服務。通過審計,嚴厲查處擠占、挪用、損失、浪費水利資金的行為,提高水利資金管理水平,確保水利資金安全、完整、發揮效益,促進水利工程建設和提高工程質量,向黨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2、為水利管理服務。通過開展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活動的審計,對有關的經濟指標進行對比分析,評價經營業績,總結經濟活動的規律,揭示經營管理薄弱環節,促進水利部門、單位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機制,改進工作、生產和管理。
3、為干部隊伍建設服務。通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客觀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為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全面考核、使用獎懲干部提供參考依據。有效發揮保護、導向和警示作用,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效益意識、管理意識、廉政意識,促進單位領導決策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高。
4、為黨風廉政建設服務。根據不同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的形勢和任務,確定審計監督的重點,注意發現經濟案件的線索,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經濟案件。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揭露和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加強對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對重要的采購項目和重大經濟合同實行審計簽證和備案制度,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發生。
(二)抓創新,水利審計工作要與時俱進
1、水利審計人員的思想觀念要不斷創新。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兩個詞是“發展”和“創新”。審計人員的思想觀念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適應水利發展的要求不斷創新。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要在工作中找準自己的位置,改變傳統的思維定勢,用改革和發展的思維來認識和實踐審計工作,把審計工作的立足點放在水利發展的大視野中,審計的目標要從單一的監督或以監督為主向監督與服務并重發展。堅持依法審計與實事求是相結合,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正確處理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以“三個有利于”作為衡量各項工作的根本標準。
2、審計工作理論要不斷創新。緊緊圍繞水利中心工作開展審計和審計調查,不斷拓展水利審計的新領域。把審計監督的重點由合法性為主向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轉變;由微觀審計為主向微觀審計與宏觀分析相結合轉變;由事后監督為主向事前監督轉變,注重防范,關口前移,建立防范預警機制,防止重大經濟案件和重大經濟損失的發生。加強審計調查研究,查找帶有普遍性、苗頭性的問題,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從管理的高度、政策的高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思路,為各級領導決策服務。
3、要從機制和方法上促進水利審計工作的創新。營造鼓勵創新、尊重創新的氛圍,建立和完善內部激勵機制、約束機制。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在建設、管理和經營活動中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配套的各項制度,落實審計監督的措施。建立由計劃、財務、建設管理、紀檢監察、干部人事等部門參與的審計工作定期聯系制度,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督的整體合力。
(三)抓質量,不斷提高審計水平
1、要把提高審計質量作為水利審計部門的重要工作目標
質量和效率關系審計部門、審計人員工作作風,關系審計部門的形象。同時,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降低審計的成本,提高審計質量又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為此,各級水利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要善于總結工作的經驗,善于學習國內外先進的審計方法。在具體工作中,要制訂周密的方案,明確目標和要求,突出審計的重點,嚴格考核措施,審計成果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2、進一步提高水利審計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審計行為的規范化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成果水平的重要保證。推進審計工作規范化,應把握四點要求:一是審計的過程要規范,各個環節都必須依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二是審計人員的行為方式要符合行為規范和紀律要求;三是規范審計質量標準,對審計的質量實行標準化管理;四是規范審計報告的內容和格式。審計報告要反映審計的基本情況,揭示發現的主要問題。審計的意見和建議要有針對性,依據充分,切實可行。
最近,審計署新制定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已經頒布執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還將陸續出臺一批內部審計工作的規程、規范。各級水利審計部門要以此為契機,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水利內部審計的制度體系。加強水利審計的統一管理,盡早出臺《水利部項目審計委托社會審計管理辦法》。溫家寶總理特別強調,要把對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檢查作為審計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水利系統要堅決制止自己花錢過關,買審計結果的現象。這是一項嚴肅的審計紀律。要保證審計的規范化,首先要實現審計管理的規范化。
3、努力實現水利審計手段的現代化
目前,水利系統的大部分單位已擺脫傳統的手工記帳方法,財務會計軟件在單位財務管理中得到了較廣泛地應用。審計手段滯后的情況普遍存在,這與新的形勢和創新要求很不適應。提高審計的質量和效率,必須提高審計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快水利審計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各單位要注重培養審計專門人才,積極推進計算機輔助審計、抽樣審計等現代審計技術方法在水利審計工作中的運用。
(四)抓素質,加強領導,全面加強隊伍建設
我們水利審計隊伍的整體素質是比較好的,但是在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專業技能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的充實、調整、提高。現在部直屬單位、流域機構的機構改革已基本結束,審計機構和隊伍趨于穩定,這為我們提高隊伍素質提供了有利條件。審計工作對審計人員有著較高的要求,審計人員不但要懂審計的基本理論和方法,懂財務管理和會計學,還要懂財經、稅務法律法規,懂宏觀經濟理論和其他相關理論知識。進一步加強審計部門領導班子建設,注重培養、使用年輕干部。建立審計人員定期培訓制度、實行崗位資格證管理,加強業務考核和培訓,逐步建設一支政治強、專業精、素質高的水利審計隊伍。
這里再著重強調一下審計機構和審計隊伍建設問題。審計的機構和隊伍是開展審計工作的基礎。審計機構和隊伍建設關鍵在各級領導。審計工作的特點是既報喜,也報憂,實際工作中報憂還要多一些,這是審計工作的職能決定的。在有些同志看來,干審計工作容易得罪人。如果單位的主要領導對審計工作認識不到位,不能給予必要的重視和支持,不為審計人員解除后顧之憂,那么就沒有人愿意做審計工作,審計工作也是做不好的。作為一個單位的領導,要有寬闊的胸懷,要能聽進不同的聲音,明辨是非。古人講“兼聽則明,偏信則暗”。還有一個成語叫“槐省棘署”——“人君樹棘槐,聽訟于其下”,說的是管理者要能聽取不同的聲音,不同意見要有訴說的地方。審計人員是為領導把關的,一個精明的領導者,決不會不重視審計工作,而是親自抓,經常聽取匯報,要用爭取投資的勁頭來抓審計工作。
各級水利部門的領導要牢固樹立審計監督的意識,要切實扭轉一個單位長期不經審計,一個項目長期不經審計,一個責任人長期不經審計,一項投資長期不作結算、不經決算審計的狀況。要把這四點要求作為審計紀律來強調。要求部審計室對部直屬單位執行上述紀律的情況定期作出檢查和評價的意見,向部黨組提出報告。
各單位領導抓審計,一是指導。不同單位、地方的審計會遇到不同的實際情況。按照水利審計工作的安排,每年的審計項目計劃在提出總體要求之后,要經過各級水利審計部門實施。因此,各單位領導首先要認真領會工作部署的要求,及時聽取本單位審計部門的工作匯報,并從被審計對象的實際出發,提出具體指導意見,把握總體情況,明確目標,突出重點,根據審計業務的性質、特點和規律性,有效地組織審計工作的開展。二是協調。領導的責任就要履行好指揮、組織、計劃、控制、協調的工作職責。及時協調審計進展中遇到的問題,充分發揮水利審計部門的積極性。使得水利審計工作既能夠敢于發表意見,又使各部門的意見、各種不同的意見得到有效地溝通、交流,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達成共識,把審計意見上升為單位領導的意見,推動事業的發展。三是以人為本。唯才是舉、用人專長、培養提高、關心愛護,四者缺一不可。堅持審計質量責任制,實行崗位考核。營造爭先創優、奮發向上的局面,爭取年年都有新突破,年年都邁新步伐,年年都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