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批轉水利部關于加強淮河流域
2001-2010年防洪建設的若干意見
經國務院領導同意,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轉發水利部《關于加強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對淮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設作出全面規劃和部署。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災后重建、整治江湖、興修水利的若干意見》(中發[1998]15號)精神,加強淮河流域防洪建設,提高防洪減災能力,我部組織淮河流域委員會等有關單位,對淮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設中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調研和分析論證,提出了該《若干意見》。此前,我部組織召開了專家座談會認真聽取專家意見,并征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淮河流域各省人民政府的意見。
《若干意見》通過總結1991年以來淮河治理工程建設的經驗,認真研究了淮河流域防洪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提出了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設的目標、總體部署、建設任務以及實施意見和保障措施。
國務院辦公廳在通知中強調,淮河流域防洪建設關系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局,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繼續發揚團結治水精神,確保完成各項任務,推動淮河流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