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我國盡快制定節水法 建設節水型社會
新華網北京3月25日電(記者姚潤豐)隨著我國水資源短缺問題的日益突出,近年來全國水事糾紛不斷。在第十七屆中國水周座談會上,專家呼吁盡快制定節水法,以形成建設節水型社會的合力。
水利部副部長敬正書指出,近年來我國加快了依法治水的步伐。繼2002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實施以來,國務院又先后頒布了《黃河水量調度管理辦法》《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為我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京文說,國家要盡快制定節水法,對水資源節約保護作出明確規定,使節水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目前“多龍管水”、幾部涉水法律不同程度地存在矛盾和沖突的情況下,盡早出臺節水法顯得尤為迫切。同時還要加快流域立法,明確流域管理機構在流域水資源配置和節約保護中的主體地位,建立流域管理為主,行政區域管理為輔的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制訂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的配套制度,包括水行政復議規則、水事調解與裁決規則、違規處理規則等,增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建立完備的執法機制。
李京文表示,在加快制定節水法的同時,還要處理好涉水法律間的交叉問題。諸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多部相同級別的涉水法律在同時施行,這些法律之間不同程度存在著矛盾與沖突,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把對水資源的管理人為割裂成水量和水質兩部分并把管理權分別授予兩個部門,而事實上有質無量和有量無質的水都不能成為具有使用價值的水資源。
專家同時建議,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國家需進一步加大推廣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力度;繼續把節水灌溉作為一項革命性措施來抓;在制定國家中長期科技規劃中,應把節水新技術作為重點之一,加強研發,促其更好地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