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雜志:中國傳媒業將開放 外資或民營資本可持股
(北京訊)中國最新一期《財經》雜志報道,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起草的報業改革方案,將首次明確外資或民營資本可投資傳媒業,但股份最多不能超過40%。
這個被視為“有史以來最深入的”報業改革方案目前正報中共中宣部進行最后定奪。
據報道,有關外資和民營資本可占報業股份的具體比例,目前仍有爭議。
傳媒在中國屬于“輿論機器”,由官方嚴加控制,始終不讓外資介入,而且,傳媒在中國屬于事業單位,必須有官方主辦機構,因此,過去連民間資金也禁止介入。
近年部分管制解除后,許多渴望進入傳媒的業外資本以“協辦單位”的名目參與經營傳媒,不過,其股權的合法性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所長喻國明對《財經》雜志表示,報刊從“事業單位”變成“企業”,實際上是確認了資本投資傳媒的合法性。
據《財經》的報道,此次報業改革主要涉及兩項重要內容:
一是報業改革后中央級別的報章將僅保留《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以及《求是》雜志等三報一刊,除此之外的其他中央級報紙、雜志和各行業、各部委報刊,一律要與原主管單位脫鉤,變成企業法人,重新登記。
而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原則上將只保留一份省(市)黨報,其他報刊一律要和政府部門脫離,納入企業法人化管理。
二是明確外資或民營資本可投資傳媒,但最多不能超過40%。不過,有關主管部門內部對于具體的比例仍有爭議,這也是該方案至今仍未正式出臺的一個重要原因。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行管理司的一位官員對《財經》雜志表示,國家機關今后一律不再主辦報刊,一些人民團體主辦的報紙,其主辦單位可調整為學會、協會,其余的將一律與主管單位脫鉤。而調整后的報刊職能也將發生變化,若主管單位是原刊物的資產所有者,將只負責社長、總編等報刊高層干部的管理,對報刊的具體操作不再干預,目的在于促使報刊面向市場。
報道指出,此次報業改革,首當其沖的,還是長期依附于各級行政部門和部委的1000多家行業報。
資料顯示,2002年中國共出版期刊9029種,報紙2137種。其中全國性報紙212種,省級報紙771種,其他為地、市、縣級報紙。
喻國明所長預計,屆時可能會有八分之一的報刊將保留機關報身分,剩余八分之七左右的報刊要以企業法人身分獨立運營,“最終可能有一半會被市場無情淘汰。”
他表示,這一過程將會持續一年半甚至三年的時間。